我国对少数民族的人口政策

我国政府对少数民族的人口政策是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如:地理环境、人口密度、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水平、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等。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间:

从80年代初开始的(对汉族在70年代就已经开始)。

生育数量的控制:

根据不同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口数量、人口分布、自然生存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区别对待。分两种情况实施计划生育。 第一种:人口超过1,000万的少数民族地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多生。

第二种:人口在1,00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育四胎。

但由于各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不同,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个别的也可生育四胎,甚至在人口较少的几个少数民族中不实行计划生育。

婚龄规定:

由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殊的人口状况、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差异,《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根据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如新疆、内蒙古和西藏等自治区都把结婚的最低年龄变通为女18岁,男20岁。

 

上一页】 【返回

我国对少数民族的人口政策
什么是民族政策?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是什么?
民族平等政策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民族团结政策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中国政府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涉及少数民族地名、称谓要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如何惩处? 如何惩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行为?
如何惩处在出版物刊登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行为? 什么是民族识别?我国民族识别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族识别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不同民族通婚后,如何确定中国公民的民族成份? 司法机关应向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提供哪些帮助?
国家对居民身份证使用民族文字和民族成份填写问题上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