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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
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主要分成三大方言,即湘西(东部)方言、黔东(中部)方言和川黔滇(西部)方言。方言中相同部分在60%以上。同时通用汉语。苗族曾有自己的文字,但失传了。20世纪初英国传教士与苗族、汉族的知识分子创造了一种拼音文字,俗称“老苗文”,现在仍在川、黔、滇部分苗族中使用。1956年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三套文字方案。目前一直在推广使用,效果很好。
宗教文化
苗族崇拜鬼神,过去盛行对自然和祖先的崇拜。清代,天主教和基都教传入,二十世纪上半叶,曾有上万苗族教徒。
苗族最大的节日是“西松”(祭祖),每年秋后举行一次。斗牛是苗族喜爱的一项活动,每年正月、端阳、火把、中秋等佳节都要举行。此外还有踩鼓、赛马、摔跤、斗马、斗鸟等活动。苗族喜爱歌舞,芦笙是苗族人民最喜欢的的著名乐器,大的长一、二丈,小的只八、九寸。具有民族特色的芦笙舞流行于贵州、四川、云南等地。跳舞时,往往几百人用大大小小的
芦笙吹着同一曲调跳舞。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花样很多。在我国各族中堪称第一。尤其女装达130多种,仅贵州就有百余种。
习俗及社会
多以大米为主食,玉米、红薯、小麦为辅。普遍嗜好饮酒。住宅因地而异。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形式多为“吊脚楼”,屋顶为斜平面;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则为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是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棚,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源作墙的房屋;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房檐较长,檐下的走廊是休息的地方。苗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恋爱比较自由,有的地方有“还姑娘”、“转房”等习惯。
新中国后,苗族地区进行了社会改革,先后与土家、侗、布依、壮、黎等民族分别建立了7个联合自治州,同布依、彝、回、瑶等族分别建立了9个联合自治县和4个苗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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