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建立演出审批信息互联网发布制度 演出项目审批情况可网上查询

即将登台的营业性演出项目到底有没有经过文化部门的审批?自己喜爱的明星到底会不会出现在演出现场?演出商所做的宣传有没有水分?自己经营的演出项目是否同别人的撞车?这些长时间困扰着演出市场消费者、经营者以及地方主管部门的问题今后有望得到解决。日前,文化部发出《关于建立营业性演出项目审批信息互联网发布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营业性演出项目审批的有关情况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各界发布。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娱乐处有关负责人指出,建立营业性演出项目审批信息互联网发布制度,是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互联网发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促进演出市场信息的整合与沟通,使经营者充分获取市场信息,降低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经营者、消费者对演出市场的社会监督作用,真正实现政府为经营者服务、为消费者服务的职能。

新建立的演出审批信息互联网发布制度以中国文化市场网为依托,以其专门开设的演出频道《审批信息发布》栏目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其发布信息内容主要是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审批的各类营业性演出项目。主要包括:全国性的演出活动或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文化部审批的营业性涉外演出项目;文化部审批的邀请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文艺表演团体和个人到祖国大陆的营业性演出项目。此外,还包括地方政府或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5人以下的小型演出团组到歌舞娱乐场所或宾馆饭店的演出项目,以及文化部即将下放的有关审批项目。发布的信息包括演出项目名称;演出团体名称或主要演员名单;举办时间、地点、演出场所;主办、承办单位名称、审批机关名称、其他需要公布的事项。

按照发布制度的要求,演出项目一经审批,文化部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中国文化市场网提供批准信息,最迟应当在10个工作日上网,公布时间一般为6个月,演出周期长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公布时间,至演出项目结束的当月底。

这位负责人指出,随着文化部有关审批权限的进一步下放,演出审批信息的网上发布制度将成为文化部监管全国演出市场的重要渠道,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演出审批信息互联网发布工作,条件成熟的地方应当逐步建立本地区的国内演出项目审批信息互联网上网公布制度,以推进演出审批信息进一步公开化和透明化。

(编辑/艾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