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黎民 与各级贵族相对立,从事田间耕作的劳动者,统称为“民”。其中主要的是“黎民”,还有泛称为“众”的,他们大多数是被奴役在田间耕作的奴隶群众。 另外,还有“平民”,即一般的自由民。他们大都是各级贵族比较疏远的宗族成员,或由原来的氏族公社一般成员转化的。他们虽然保持有自由民身份,但同为各级贵族的属民,同样受到各级贵族的剥削和压迫。 为了加强对众多“黎民”的统治,自颛顼以来,就不断出现了分管各种“民事”的“民师”。到夏代奴隶制王国正式建立之后,这些“民师”就发展成为各级官尹。夏启称他的“六卿”为“六事之人”,这些人是当时地位较高的官尹,他们既管“民事”,又统军旅。在他们之下,各有不少的属僚。由此可见,当时的国家统治机构是相当庞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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